新华网北京12月27日电 2016年我国对外投资规模或再创新高。今年1-11月,中国企业累计实现对外直接投资1617亿美元,超过2015年全年水平,同比增长55.3%。
在对外投资蓬勃发展的当下,出现了一些“非理性”“跟风盲目”的对外投资现象,针对这一现象,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司长周柳军重申了商务部的态度:“我们支持国内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真实合规的对外投资活动,让‘好孩子’在‘走出去’的过程中走得更稳更好,更健康地成长。”
“让‘好孩子’走得更稳更好”
周柳军表示,我国对外投资的方针政策和管理原则是明确的,鼓励企业参与国际经济竞争与合作、融入全球产业链和价值链的方针没有变,坚持对外投资“企业主体、市场原则、国际惯例、政府引导”的原则没有变,推进对外投资管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方向也没有变。我们支持国内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真实合规的对外投资活动,参与“一带一路”共同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促进国内经济转型升级,深化我国与世界各国的互利合作。
但与此同时,商务部也密切关注近期在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领域出现的一些非理性对外投资的倾向,以及大额非主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对外投资、“母小子大”、“快设快出”等类型对外投资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建议有关企业审慎决策。
周柳军指出:“下一阶段商务部会着重开展以下这三方面工作。一是依法依规地推动真实性审核。 二是推进中长期法律法规建设,推动出台《境外投资条例》,研究制定加强境外投资管理政策。三是加强境外投资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启动对外投资合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周柳军强调,商务部将持续推进“放管服”,让企业放手放胆去闯去打拼,通过走出去提升自己的能力水平,提升自己的产业链、物流链和价值链。让‘好孩子’在走出去的过程中走得更稳更好,更健康地成长。”
推动企业对外投资真实性审核将成工作重点
12月2日,商务部“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系统-境外投资管理系统”网站(即,企业进行境外投资备案和核准填报申请的平台)上,发布了一则用红字标注的通知。根据该通知,为了做好对外投资的“真实性审查工作”,对外投资企业在《境外投资管理办法》要求的基础上还需提交额外申请材料,包括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协议、对外投资企业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投资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包括尽职调查、可研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企业决策人签署的真实性承诺书。很明显,该通知对《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了实质上的补充修改,从原来要求的五份申请文件增加至九份。
周柳君强调这里的真实性“审核”工作而不是“审批”工作,实际上像是在企业对外投资之前先帮企业做一个“体检”,让企业走出去走得更稳,更有成效。
他表示需要提供的文件都是企业在做投资决策过程中自然而然产生的材料,“因为要提交材料‘哇哇叫’的可能是有点淘气的孩子。换句话说,企业如果提供起来有困难,那么我们就要对真实性打个问号。”周柳军提出:“通过真实性审核发现有的企业负债率较高,资金来源、财务问题不少仍然要到国外去并购。我们就会提醒企业审慎决策。”他强调称商务部不会替企业做决策,不会说“不许投”。